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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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检察院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

时间:2025-06-18 08:59: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榆中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县政协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试行)》《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的工作合力,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流程、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

《办法》明确了衔接转化的适用范围。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进行规定,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

《办法》细化了转化内容和转化程序。县检察院从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发掘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同时,从县检察院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能够借助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合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提出建议、提案,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

《办法》强化了监督保障措施。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共同监督推动的事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落实不力、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或者有其他应当予以跟进监督情形的,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可视情况依法采取开展专题调研、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监督整改质效。

《办法》完善了协作机制。为实现高质效办案、高质效发展,《办法》建立了成果报告、备案报告、线下联络、日常工作、信息人才共享、协同宣传、通报交流等协作机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地方立法、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榆中县检察院将依托建立的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明确工作方向、找准监督对象、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协同协作、提升办案质效,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机关破解难题、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实际措施,推动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