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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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

公益诉讼监督履职 守护群众“奶瓶子”安全

时间:2025-04-08 11:09: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榆中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形成“检察+行政”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良好格局

“生鲜奶”通常也叫生鲜乳,是未经杀菌、均质等工艺处理的原奶,市场上有部分生鲜乳以散装形式出售,俗称铃铛奶”。检察干警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生鲜乳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均存在较多问题,部分奶牛养殖场清运、处理奶畜排泄物、废弃物不到位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未及时进行清洗、消毒部分养殖场以“铃铛奶”的形式销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未办理或过期未重新办理的情形较为常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榆中县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后,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主动对接、沟通整改工作协同在范围内开展生鲜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生鲜生产源头方面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11乡镇47养殖户现场检查和问题隐患排查,对检察建议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养殖场限期完成整改鼓励、引导养殖场规范经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清单式排查,规范整治生鲜乳销售摊点48按照相关国家检测标准14家养殖场生牛乳进行检测,督促17名从事销售生鲜人员全县从事奶牛养殖生产的人员办理健康证,堵住生鲜乳销售环节监管漏洞,有效防范了人畜共患病风险的发生。

此次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既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生动实践,凸显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独特价值下一步榆中县检察院将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的要求,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我管”促都管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