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检察 > 正文
公益诉讼检察

公益诉讼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时间:2025-02-18 09:14: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烟花虽美,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近年来,由于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等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为了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为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贡献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量。

    2024年年末,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线索,称在某短视频网站上偶然发现有关售卖烟花爆竹的信息。为全面准确的查明线索、夯实证据,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初步调查的同时,主动挖掘相关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刑事案件,发现在杨某某非法经营案中,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进购烟花爆竹,非法存放于家中,并通过抖音、小红书等社交软件发布售卖烟花爆竹信息,非法销售烟花数万余元。

    因临近春节,正值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网络销售烟花爆竹更是涉及互联网新业态安全领域,为堵塞行政机关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销售等存在的监管漏洞,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县域范围内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令相关责任人员删除在网络上发布的相关售卖信息或广告,并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对辖区范围内非法储存和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下发《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通知》、《榆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榆中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召开榆中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会议,组织开展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排查整治,查出安全隐患23条,下达执法文书5份,要求现场整改17条,责令限期整改6条,查获1起违规销售不合规烟花爆竹案,查扣不合规烟花爆竹8件,行政立案1起,查处非法售卖烟花爆竹12起,存储烟花爆竹2起,收缴烟花爆竹89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2起,行政处罚1起,治安处罚1起。对6家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申请资格,不再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长期),对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撤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能动履职,运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助力守护县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