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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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

养殖场非法占地 只是一拆了之吗

时间:2024-08-27 17:40: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乡村要发展,产业是关键。近年来,榆中大力鼓励以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形式在乡村发展特色养殖业种植业,其发展不仅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生动实践

2024年5月,榆中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某乡的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3.67亩修建养殖场,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耕地资源造成破坏。

如何既能守住耕地红线,又能兼顾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利益面对“法”与“情”的交织,办案检察官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多方咨询研究,寻求破解这一难题方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养殖专业合作社占用的耕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可不予拆除榆中县检察院遂向自然资源部门及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乡镇府尽快完成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工作,同时将农业用地情况汇交至自然资源部门,解决占地问题又能兼顾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利益推动养殖专业合作向更好发展

同年7月,行政机关书面回复督促养殖专业合作社完成农业用地备案,违法占地状态已消除。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8月27日,检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经现场实地查看发现,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养殖棚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备案面积0.1958公顷,效果真实明显。

耕地要保护,企业要发展。检察履职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榆中县检察院将在办案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围绕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为农村地区发展保驾护航检察添彩乡村振兴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