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黄河水清、水润兰州”专项活动走深走实,近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涉宛川河排污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邀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榆中县水务局、榆中县金崖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在调查核实中发现的金崖镇梁家湾村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污水至黄河一级支流宛川河河道的案件事实,展示了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照片等证据,并就召开此次磋商会的目的和磋商事项进行了简要说明。各方通过充分协商,厘清了各自的职责,形成了最终的磋商意见,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榆中县金崖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会后三日内拆除排污管道,监督该公司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合同,使该厂污水全部进入金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若未按磋商意见进行整改,检察机关将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与会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磋商会议达成的意见积极履职,围绕宛川河水质污染问题强化联动配合,形成合力,构筑起县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同下一盘棋的检察协作监督新格局。
公益诉讼案件磋商机制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效方式,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既高效实现了保护公益的目的,又展现了公益诉讼的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磋商,凝聚各方共识,聚焦公益保护目的,真正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好宛川河水清河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