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细心的市民发现,榆中县不少出租车驾驶员已将健康合格证摆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乘车更安心了。对此,常年通勤乘坐出租车的李女士点赞道:“最近打车时发现,每个出租车师傅都把健康证摆在显眼位置,这下坐车踏实多了。”
这一变化,源于榆中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持续发力。
“你在乘坐出租车时,会关心司机有没有健康证吗?”围绕这一群众关切,榆中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未办理健康合格证的情况。经进一步核查,该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较为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办案检察官表示,出租车驾驶员作为直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如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一旦患有传染性疾病并继续营运,可能对群众健康安全造成风险。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榆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于2月9日立案调查。其间,检察机关一方面依托相关数据,对辖区内三家出租车企业开展调查核实;另一方面深入出租车公司实地走访,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座谈,制作调查笔录等方式,全面了解驾驶员营运及健康检查情况,夯实案件基础。
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3月10日,榆中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会上,各方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予以充分肯定。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依法向卫生健康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收到检察建议后,卫生健康部门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对公共交通驾驶员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建立台账;深入各运输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开通健康体检和办证“绿色通道”,累计为736名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办理健康合格证。
目前,相关部门已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小证件”连着“大民生”。一张健康合格证,看似微小,却承载着群众出行的安全与安心。下一步,榆中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监督守护民生福祉,切实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