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庭审是榆中县民事监督首次从纸上到实践,是作为监督机关首次出庭实战,我们必须保持如我在诉的态度,精心准备,熟悉开庭流程,掌握法庭调查及辩论环节重点,为以后出庭夯实基础”。这是检察官王莉在开展庭审观摩学习之前给民事条线检察干警的殷切嘱托。
近日,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的王某博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榆中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王某博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的办案单位,组织民事条线干警参加庭审。
王某博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宣读了抗诉书,充分表达了抗诉理由,主要针对涉案借款合同的效力、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采取虚假陈述实现非法高利贷放款、砍头息等问题发表了庭审意见,并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监督,保障了审判公正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起到重要作用,该系列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参加此次庭审观摩,进一步激发了检察官的办案灵感,拓展了寻找虚假诉讼案件突破口及切入点的办案思维,为榆中县检察院开展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活动蹚出一条新路。这种听得见、看得清的庭审现场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能更直观的感受到抗诉机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全体检察人的一致追求,榆中县检察院将持续在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上用力,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办案质效,推动民事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实现高水平检察履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