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这个简短而有力的数字组合,是我们在面临紧急危难时心中的希望之光,是社会安全保障的关键防线,在遇到“急、难、险、重”等突发情况时为你开启绿色通道和生命屏障,可偏偏就有个别人接二连三的恶意拨打“110”,最终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买了单”。近日,经榆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23年2月至2024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赵某因其生活不如意,多次饮酒后无事生非,在无警情发生的情况下,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和当地派出所电话,扬言要自杀,并对“110”接警人员及出警民警进行辱骂、言语威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赵某累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265次,拨打榆中县和平派出所电话52次,其行为扰乱了公安机关接出警工作秩序,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该案于2025年2月被移送至榆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多次恶意拨打报警电话,辱骂、威胁接处警民警,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榆中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对赵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110”是公安机关救助群众、保障安全、打击犯罪的“生命热线”,公民应合理、合法地拨打求助电话,恶意拨打“110”,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还会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对于恶意拨打甚至辱骂接警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珍惜“110”资源,正确拨打“110”,将有限的警务资源,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