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意盎然的3月,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悄然而至。为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钱袋里、指尖下”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榆中县检察院以“检察蓝护航3·15,共筑消费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县健身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常见的消费陷阱和防范方法,同时耐心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问题,引导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更接地气。由检察官们组成的“法律智囊团”现场接受咨询,解答产品质量纠纷、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等热点问题50余件,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800余份。
“这次活动让我学会了怎么查询化妆品备案信息,以后再也不会被导购忽悠了!”王女士拿着宣传手册激动地说。不少群众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消费维权知识,也对检察机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后遇到消费问题知道该如何求助。
春风送法,护民权益。榆中县检察院将以此次“3·15”活动为契机,持续高擎法律之剑,压实监督之责,畅通维权之路,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让人民群众敢消费、愿消费,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注入法治正能量!同时也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遇到消费侵权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