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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检察院召开清明节前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6-04-03 09:46: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4月2日,榆中县检察院召开清明节前警示教育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筑牢全院干警廉洁自律防线。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清明时节既是检验作风的“考点”,也是检视政绩观的“镜子”。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检验党性修养、纪律作风的关键时刻。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诠释正确的政绩观。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查摆自身在权力观、利益观、事业观方面存在的偏差,把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办理中。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严禁酒后驾车、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会议指出,作风问题是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是对正确政绩观的背离。全体干警要时刻牢记检察干警身份,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把“八个严禁”作为节日期间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文明祭扫理念,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倡导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绿色低碳方式寄托哀思,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要传承弘扬优良家风,教育引导亲属和身边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以良好家风涵养清朗检风。要把清明祭扫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在节日期间主动关心群众疾苦,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点滴中感受到检察温度。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作为检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大家一致表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体现在干事创业的担当上,也要体现在廉洁自律的坚守上。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以过硬作风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度过一个文明、安全、清廉的清明节。